一、如何审查股权出质合同。
主要审查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1、看出质股权是否可以转让(看章程中有无规定);
2、看出质股权是否实际缴付(分期交付股权不得出质);
3、出质股权是否被法院冻结;
4、是否重复出质;
5、是否为已经登记的股权;
6、质押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是否具备《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的(五)项内容;
二、出质股权数额如何登记。
出质股权数额应按照工商部门登记的股权数额来确定,而不是按公司净资产或其他公司实际资产确定。也就是说出质股权数额与公司盈亏无关。
三、为何在农村办厂子占土地的除提交村委会证明外,还要提交“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中也规定:“不依法经过批准将农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是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不得登记。”
因此,在农村开厂子占用土地的应提交“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四、关于药品经营企业变更登记事项的前置审批问题。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6号)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第十七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因此企业变更上述许可事项的应先由药监部门审批,而变更非许可事项的工商部门可直接办理登记。此外药品经营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应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旅行社条例》已经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设立旅行社应当取得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该《条例》第六条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第九条规定: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规定: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规定: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修改后的邮政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